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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亦并称贷款新规)培训师培训在津开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王华庆纪委书记在开班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主持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旨在解读并传播"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立法精神和要义精髓,为各行、各地区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师资力量。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行、地方银行业协会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派的近40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考试合格者均获得了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师聘书,他们将在后续培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评比奖励活动,制作针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的电子学习课件和针对客户的宣传手册,促进贷款新规在银行业内及全社会的普及和推广。

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地培训、宣传、推广这四项贷款新规?因为既支持经济增长又防范金融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也始终是困扰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银行业既要更积极支持经济增长,又要更审慎防范金融风险,怎样在这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是更加紧迫的难题,而中国银监会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刚好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利器。这主要体现在贷款新规的七个核心要义上:

其一,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要将有效地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实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这也是目前国际先进银行贷款业务的通行做法。

其二,强调诚信申贷原则。贷款新规强调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有助于从立法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其三,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合同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乃至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同时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权利义务,从而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使得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其四,强调贷放分控原则。所谓“贷放分控”,是指商业银行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从而改变我国银行业传统信贷业务操作中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不分的弊端,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贷放分控的根本点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这个原则在贷款新规中体现为: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采取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采用贷款共管账户资金支付,贷款人应按照委托贷款人或借款人支付方式进行审核。

其五,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所谓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其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推行实贷实付,有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在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严防贷款资金被挪用,避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实行实贷实付还有助于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跟踪;同时,实贷实付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所倡导的全流程管理、协议承诺原则等提供了操作的抓手和依据,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其六,强调贷后管理原则。贷款新规在沿袭商业银行传统贷后管理方式的同时,突出强调以下方面的新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了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一个有效的贷后管理机制,要求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等变化状况,监测贷款资金的用途及流向,适时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以及有可能导致贷款资金出现违约的因素,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并迅速采取措施,防范信贷损失。有效地贷后管理工作是银行建立长期长效发展机制的基石。

其七,强调罚则约束原则。所谓罚则约束原则,就是指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执行贷款新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于明显违反贷款新规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利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给予处罚,以保障办法的执行力。

只要将这七个环节抓好、落到实处,就能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并将信贷资金有效地投入到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支持之中去,从而达到既积极支持经济增长有审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实施贷款新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借款客户会增加很多程序、环节、手续,也可以说增加一大堆新的麻烦,但相对于其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客户和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收益和福利,是非常值得而必要的。

比如,过去银行贷款给客户,不管其有无实际贸易等背景,不管其贷款用途,一贷了之,这不仅有害于银行自身,而且有害于借款客户。看过电视连续剧《锣鼓巷》,剧中思德那一人物,让人刻骨铭心。他是奶奶最疼爱的心头肉,在家里什么都特殊优待,要零花钱特别容易,拿了钱做什么也没人管,惹得其他孩子都很有意见,可是思德却不学好,吃喝嫖赌、勾结日特,无恶不作。我以为,我们的银行和客户都应从这一悲剧人物身上吸取教训。过去银行贷款太随意,一贷了之,其实也酿成过不少悲剧,最后不仅银行受伤,而且客户受伤,最终是存款人、纳税人、整个社会受伤。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倒是银行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严于贷款全流程管理,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迫使借款客户倍加珍惜从而用好每笔每元信贷资金,大大提高信贷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从而迫使整个实体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倘若如此,银行业就不只是简单支持经济增长,而是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这样的好事,难道不值得在全银行业和全社会宣传推广吗?这样的好事,必须银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并掌握,同时还必须广大银行客户充分理解配合,所以也有必要大力宣传推广。

套用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言:“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贷款新规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信贷资金高效使用”这样的物质力量。新规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新规的理论是彻底的,关键是要广泛宣传推广,以说服广大银行工作者和借款客户以及社会公众。

这也就是作为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的我为什么要撰写这篇博客的重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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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

杨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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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湖北恩施深山老林,吃过观音土,放过牛羊,做过篾匠,干过各种农活,当过中小学民办教师、教导主任。有词为证:“京城常梦,木屋青瓦,红薯包谷。让时光倒流,与牛羊共舞。野菜粗粮养顽童,为油盐,刃竹织篓。读了几句书,向往山外头。”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任该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国银监会供职。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出版过《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分析》、《市场论》、《中国:以全球战略眼光看欧元》、《效能观点:透视中国金融前沿问题》、《中国唱不衰》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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