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顾总结中国银行业年度发展的重要历程,中国银行业协会在银监会办公厅指导下已连续三年组织举办了中国银行业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活动得到了会员单位、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于2010年11月初启动的“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选,共收到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协会以及新闻媒体推荐的大事219条。经过初审筛选、复审投票等环节后,协会于12月26日组织来自监管部门、会员银行、新闻媒体及研究院校的专家学者召开了终审会议,评选出“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
2010年12月30日,“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发布会在金融街威斯汀酒店举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国际国内主流媒体财经记者及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新闻宣传负责人参加发布会。银监会王华庆纪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致辞,我在会上发布了“201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现亦贴上十大事件,供关心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博友参考。
一、年内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上调利率,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银行业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六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被差别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工、农、中、建、招商以及民生银行达到18.5%的近年最高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人民银行分别于10月20日、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与此同时,银监会相继出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等文件,并启动《动态拨备管理指引》和《反周期资本预算管理》两项新规的研究论证,银行业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
二、贷款新规全面出台,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工作全面启动,银行业微观审慎管理强化,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实体经济之外。
继2009年颁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后,中国银监会又于2010年2月颁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的相继颁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信贷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同时,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10年8月联合颁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银监会“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全面启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工作。银行业微观审慎管理强化,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实体经济之外。
三、农业银行成功上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首家农商行在香港成功上市,其他类型商业银行改革全面深化,11家上市银行再融资,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银行业的地位声誉进一步提升。
2010年7月15日、16日,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成功上市,成为A股第三大上市公司、全球第七大上市银行,实现了向境内外大型公众持股银行的重大转变,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收官。12月16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首家农商行在香港成功上市。同时,其他类型商业银行改革全面深化,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为维持资本充足率水平长期基本稳定,共有11家上市银行再融资超4000亿元,创历史新高。根据2010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数据,“世界上盈利能力最强的银行”,冠亚军分别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全球前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有84家,资本额只占1000家银行的9%,盈利占25%。国际评级机构穆迪6月25日公布银行业及主权评级的评估报告,维持了对中国银行业“稳定”的评级展望,并上调了对工行、建行和中行的财务评级。标准普尔7月发布报告也维持了中国银行业评级前景为“稳定”。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银行业的地位声誉进一步提升。
四、银监会第三次动态调整房贷首付比率以加强房贷调控,积极配合中央稳定房价的政策举措。
2010年9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同时,“加大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需求”,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是银监会自2007年以来第三次动态调整房贷首付比率。2007年下半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2008年下半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将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至20%。
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香港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发挥平台作用。
2010年6月22日,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原先的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四个城市进一步扩大至全国20个省(区、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截至9月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取得显着成果,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970.8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央行年内两次签署本币互换协议,使我国货币互换国增至8个,为扩大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资金来源。2010年12月15日,人民币在俄罗斯实现首次境外直接挂牌交易。同期尼日利亚央行把人民币列入法定外汇交易货币,2011年1月起可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交易。作为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方式之一,银联卡支付范围也继续扩大,截至2010年11月,境外业务开通国家和地区已达98个,进一步促进了贸易、投资和居民消费便利化。同时,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2010年7月13日签署《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香港人民币清算行为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7月19日签署《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修订版),同日签订《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补充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进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平台发展进程。
六、全球银行监管新规则《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及国际监管规则制定,并以此为契机,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有效性。
2010年9月12日,27国央行代表就全球银行监管新规则《巴塞尔协议III》相关细节达成一致,旨在制定银行新的资本标准,创建更具稳定性的金融体系。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与国际监管合作,开展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组织框架下金融监管政策对话,参与二十国集团(G20)下金融监管政策多边对话与磋商,并同步酝酿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总体框架和路线图,遵照“立足国情、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审慎监管”等原则,自主制定诸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杠杆率等监管规章和指标,积极适应国际监管标准新变化,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公司治理、风险内控,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有效性。
七、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扎实起步,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2010年1月31日,连续第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出一系列强农惠农新政策。按照“靠存量强服务、靠增量引机制”的总体思路,银监会采取有力举措,大力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调整主发起行和设立地点范围,推进管理模式创新,强化风险监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取得新进展。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系统在全国努力创新和普及、推广一些真正契合农村与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截至11月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25家,扎实推进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覆盖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通过设立标准化营业网点和简易营业网点、布设POS机和ATM机、开展流动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全国30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西部地区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大幅减少,东中部地区金融服务空白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八、大陆及台湾地区银行互设分支机构,两岸银行业交流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进入新阶段。
依据海协会与海基会今年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达成的“将在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的前提下,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相关共识,两岸银行业的交流互动继续深化。截至2010年10月,中国银监会先后批准了六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分别为: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彰化银行、台湾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此外,还批准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设立上海代表处。与此同时,银监会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陆地区银行赴台设立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获准在台湾设立办事处。此外,中国银行与台湾银行和第一商业银行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银行互设分支机构,是两岸银行业交流与合作历程中取得的又一历史性突破,标志着两岸银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九、109家商业银行建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城商行改革成效显着,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力军。
2008年12月5日,银监会首次提出《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当月,招商银行苏州小企业信贷中心获得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成为首家拥有小企业信贷专营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2010年6月21日,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截至2010年末共有109家商业银行设立了小企业专营机构,完善了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为7.12万亿元,同比增长27.7%,分别比中型、大型企业高8个百分点和15.2个百分点,在信贷规模下调的情况下,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均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其中,广大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走差异化、特色化道路,积极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成效显着,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力军。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7023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不良单款余额为339.1亿元,比2009年末下降37.8亿元,不良贷款率由1.3%下降为1%。
十、世博金融服务居窗口服务满意度首位,银行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提供了全面、系统、优质的金融服务,世博金融服务实现“零有责投诉”、“零事故发生”,并在上海世博会指挥部组织开展的两次窗口服务行业运行情况调查评估中位居窗口服务满意度首位。同时,银行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两年以来,持续加大对灾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10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灾后恢复重建授信合计57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229.1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重建、涉农和城镇建设等领域;2010年玉树地震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捐款近3亿元,青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重建贷款20.58亿元;舟曲泥石流灾害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灾后重建贷款2.3亿元。同时,为持续履行公众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部署行动,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启动“2010年中国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日”首次活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银行业金融知识,提升了大众金融安全意识,树立了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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