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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应邀出席由德意志银行举办的“中国概念论坛”并担任专场演讲嘉宾,就利率市场化问题发表了一个主题演讲。以下是演讲整理稿全文,请博友分享。
各位来宾,下午好!

很高兴应邀参加德意志银行举办的本次论坛活动。今天,我想就利率市场化问题谈几点看法。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最近以来,利率市场化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一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二是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10年12月17日在财经年会上指出,“要有规划、有步骤、坚定不移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在下一步讨论‘十二五’规划纲要过程中,需要在划定范围、提供激励、加强自律的思路下,把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推进”。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利率非市场化就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稳健持续发展乃至和谐稳定的障碍。一是金融资源配置无法形成趋于最优状态的动态。利率非市场化,没有价格信号,不能形成金融资源的供求均衡,金融资源的配置就无法形成趋于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动态,而总是远离最优配置状态。

二是微小企业、三农等融资需求得不到应有的满足。一方面流动性充足甚至过剩,另一方面微小企业、三农等有效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就很不正常,问题就在于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还不能灵活反应,进而调节资金供求,从而在供求曲线的交点形成均衡。

三是地下金融、非法集资屡禁不止。据有关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2005年至2010年6月,非法集资类案件超过1万起,涉案金额1000多亿元。这都与利率非市场化有关。

四是不透明的非价格竞争,造成大量隐性成本,增加资金供求双方交易成本,甚至伴随大量寻租行为以及金融腐败现象。五是有碍人民币完全可兑换以及国际化进程。货币国际化的重要条件就是可兑换,如果一个国家的利率是非市场化的,那么就谈不上它的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就无法实现其货币的国际化,甚至区域化都难以实现。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步要从1996年算起,到目前已有14年的历史。最近,在14年以后,再度引发了对利率市场化在加速问题的大量关注。实际上,我们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从未间断,目前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即最后突破“存款上限”和“贷款下限”的阶段。

对利率市场化最后冲刺风险保持清醒头脑
利率市场化的内涵包括相互联系的四个要点:一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对利率具有决定权;二是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等由市场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三是货币市场利率构成市场利率的基础;四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和结构。

发达国家,比方说美国、英国、日本,他们在利率市场化的初期普遍出现了利率上升,宏观经济波动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多。比如,阿根廷早在1972年就开始了部分利率市场化的尝试,结果因种种原因造成利率波动严重,储蓄和贷款实际利率迅速攀升,改革不到一年便中途夭折。直到1975年,在恶性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阿根廷再度推行利率市场化,方始获得成功。因此,必须对利率市场化最后冲刺阶段的风险保持清醒头脑。

就我国银行业而言,利率市场化最后冲刺阶段的主要风险,一是利差收窄。我国银行享受的利差曾高达5到6个百分点,目前已降到2个百分点左右。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差会进一步收窄。由于我国银行的收入机构中净利差收入占60%以上,因此,利差收窄必对银行的盈利产生影响。

二是利率频动。利率市场化之后会带来利率的频繁波动,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大的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过去,中国银行业在管理信用风险方面积累了比较好的经验,这也是过去10年来长期赢利的原因之一。但是在管理市场风险,尤其是利率市场化以后,管理利率频繁波动的环境下的市场风险方面还缺乏经验。

三是“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一些贷款人愿意高利率贷款,利率越高,越是愿意选择高风险项目,但是当利率达到一定的高度后,贷款人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其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也随之降低。这样就引发了新的信用风险,甚至将淘汰掉一些诚实的、稳健的客户。如果银行不能很好地甄别稳健客户,将会面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四是可能出现过度、不正当甚至恶性竞争。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金融机构可能面临同业之间过度、不正恶性竞争。一些银行为了占有更大市场份额,可能不惜成本、高息揽储,开打资金价格战,结果导致多败俱伤。2000年,我们曾经放开外币利率,各商业银行纷纷调高存款利率,调低贷款利率,“资金价格战”并没有收到良好效果,反而导致多败俱伤,结果当年8月,人行发通知再次重申严禁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综上所述,到了利率市场化最后冲刺阶段,需要国家与银行两层面审慎应对。

国家层面审慎应对
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是有条件的:一是经济高度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不仅是价格信号的市场化,而且是参与市场的各类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要高度市场化。二是银行高度市场化。如果银行是软预算约束的,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是不可能参与市场化的。三是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利率市场化需要有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作为交易载体。四是完善的金融市场。还要有完善的会计标准、法律框架、公正合理的税收体制、稳健的宏观经济环境、健全有效的监管体系、强有力的中央银行体制。

参照以上条件,我以为,我国现阶段并不具备完全利率市场化的完备条件。例如:经济主体并没有完全市场化,银行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银行,金融市场还不完善等。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最后关键性的突破阶段还还要国家层面审慎应对。

一是坚持利率市场化的路线图。继续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

二是盯住参与金融市场、金融交易的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化。目前,我们的各类经济主体还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这方面我们需要有清醒的判断,就是银行也还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围绕主体的市场化方面,我们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三是注重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公众教育。正如周小川行长最近所指出的,过去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一些客户还没有适应银行服务的差别化定价。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需要发展中间业务,其中大部分是需要收费的。服务项目的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如果公众,尤其是影响力大的公众接受不了,就会诉诸政府并要求政府干预,就会将市场问题政治化。因此,个人消费者作为经济主体之一,相应的公众教育工作应当跟上。

四是完善市场体系。目前,我国的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但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市场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是增加金融工具品种。增加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工具品种,可以从非存款类产品和理财产品开始。

六是推动大额可转让存单项目。大额可转让存单是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我国在1986年曾经启动过大额可转让存单项目,但是由于当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等参与市场主体没有市场化、市场自身条件不成熟、缺乏完备的托管系统等因素暂停下来。现在,到了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关键时刻,我认为可以重新启动该项目。协会已经向人民银行和监管机构上报了相关的报告。

七是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利率市场化并不等同于利率完全自由化,不排除政府和货币当局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动。国家必须预备好与利率市场化这样微观基础相对应的间接、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

银行层面审慎应对
除了国家要审慎应对之外,商业银行作为市场参与的主要一方,更要审慎应对。

一是适应从非价格竞争为主到价格竞争为主的转变。利率完全市场化意味着,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环境与竞争手段将以价格竞争为主,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适应这样的环境,同时善用价格竞争手段。

二是提高定价能力。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将不仅影响其赢利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将直接决定其市场竞争能力,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定价能力。我国商业银行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具备一定市场化定价能力,但仍然不足以适应利率完全市场化下的竞争环境,特别是对一些定价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型商业银行而言,尤其需要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定价能力。

三是发展中间业务。由于利率市场化以后,利差收窄,通过利差获利的利润空间会缩小,因此,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四是学会利率完全市场化条件下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资产负债管理须瞄准两个核心目标:一是使银行毛利或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差额最大化,至少是使之稳健;二是在一个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上,使银行的市场价值最大化或至少是予以保护。

五是善用利率风险管理技术。比如,缺口管理技术,如果管理层认为银行利率风险过度,就应尽可能使利率变动时可以重新定价的银行资产的数额与同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利率的存款及其他负债的数额相等。这样,无论利率怎样变化,银行就可以对利率的变化进行保值。再比如,持续期管理技术,即通过使资产和负债的持续期相等,管理层便可平衡资产产生的预期现金流入期限与负债相关的预期现金流出的平均期限。所以,持续期分析可被用来稳定银行净值的市场价值。

六是做好宏观审慎管理。金融危机以后,一直强调银行要进行“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银行更加需要做好相应的宏观审慎管理工作。

七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亦如周小川行长最近指出的,利率市场化以后,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针对利率市场化引起的不当竞争、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还需主要通过自律组织进行规范。正如周小川行长所说的:“自律组织在这方面具有无法替代的功能”。例如在泰国,中央银行与银行家协会同意设立最低零星贷款利率,将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结合起来,为小的借款人提供了基准利率,并加强了他们讨价还价的力量。自律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价格区间、制约违规行为,因此如何在遵守《反垄断法》的条件下,进行对市场的规范是我们协会下一步的工作。

一言以蔽之,利率市场化最后冲刺,既需要国家审慎应对,又需要商业银行审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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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

杨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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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湖北恩施深山老林,吃过观音土,放过牛羊,做过篾匠,干过各种农活,当过中小学民办教师、教导主任。有词为证:“京城常梦,木屋青瓦,红薯包谷。让时光倒流,与牛羊共舞。野菜粗粮养顽童,为油盐,刃竹织篓。读了几句书,向往山外头。”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任该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国银监会供职。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出版过《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分析》、《市场论》、《中国:以全球战略眼光看欧元》、《效能观点:透视中国金融前沿问题》、《中国唱不衰》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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