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大学上硕士研究生时,曾与几研究生同学组织过一个“县域经济研究会”,我任会长,来自安徽的何国华同学任秘书长,他足智多谋,就用一块干肥皂刻了会章,还给当时在湖边七舍的县长培训班举办讲座。没想到本人真还与县域经济有点缘分,2010年 5月22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湖州市人民政府、全国地方金融论坛办公室联合主办的中国县域金融论坛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隆重举行。论坛主题为"关注县域金融,助推城乡统筹发展",来自银监会、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县有关领导、各类金融机构嘉宾、专家学者及当地经贸活动代表近1100人参加论坛,共同就进一步推进县域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与交流。
论坛由我和陈远年秘书长等主持。中国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作了重要讲话。浙江银监局局长杨小苹、辽宁省联社理事长都本伟结合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作了主题发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等先后结合县域金融与县域经济、县域金融与统筹城乡发展、县域金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作了学术发言。论坛还邀请农业部农研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建华,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山东省联社理事长宋文瑄,徽商银行原行长李和等八位嘉宾参与互动交流。
下面是我所自己整理的论坛总结发言,请关心此课题的网友分享。
在当今整个国民经济中,县域金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现有2070个县(市),拥有95%的国土面积,集中了近3/4的人口,贡献了60%的GDP,吸纳了65%的农村劳动力。不仅如此,由于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其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城乡差别的缩小具有特殊意义,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枢纽。
如果说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减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那么县域经济正可承担这一重要职能,即通过县域四、五线城镇发展吸收农民、富裕农民。过去说让农民“离土不离乡”,现在则可以提出“离土不离县”,倘若如此,则我们的城镇化就可避免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包含大量贫民窟的“大城市病”,也可大大缓解正在困扰我们的一、二、三县城市与日俱增的“蜗居”问题。
这当然就要一方面打造优良的县域创业环境,另一方面打造优良的县域宜居环境。这次论坛上,两位本土企业家,浙江天能集团懂事长张天任和正泰集团投资管理总经理胡云耿的典型发言,在这方面给人印象深刻。
或因如此,有关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后,县这一级在国家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为论坛发来贺信表示:“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金融的作用就在于超时空集中资金、聚集资源或“集中力量办大事”,加速成就事业或满足某些投资及消费需求。马克思的一段论述很经典:“假如必须等到单个资本增长到足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而“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金融可以富民强国,可以兴邦,当然也可以富民强县,可以兴县。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域金融的支持,县域金融无疑也是县域经济的核心。因此,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高度重视县域金融,是应有之理。
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枢纽,县域经济的发展可能重点包含县域非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部分农民市民化发展、小城镇发展等过程,这几过程都非常需要金融支持。
最近几年,县域金融的开放取得重大突破,蒋副主席的讲话概括为“六大特点:
一是机构类型开放。2006年12月,银监会决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到县域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极大丰富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类型。2009年7月,银监会又出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全国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共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三年左右实现全国各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目前已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14家,正在筹建55家。此外,在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和承担风险处置责任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目前已组建小额贷款公司1612家。
二是投资资本开放。长期以来,无论是农村信用社,还是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一直都是由金融机构所在地的资本入股组成。为支持金融机构改制、提高股东素质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创业,银行业监管部门与时俱进放宽了投资金融机构的入股资本限制,逐步扩展到境内各类中资资本和境外金融资本。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2003年开始首次允许浙江鄞州合作银行募集异地股东,2006年首次批准杭州联合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
三是经营地域开放。2007年、2009年,银监会两次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准入政策,允许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2008年,银监会修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到异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江苏、安徽、天津和浙江等4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已设立20家省内异地支行和4家省外支行,正在筹建3家省内异地支行。
四是持股比例开放。过去,我国政府对民间资本入股和参股金融业,实行严格的限制和控制。近年来这项“闭门”政策已经打开,将单个自然人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2%,允许单个自然人在村镇银行中的持股比例达到10%;允许单个企业及关联方持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10%的股份,允许主要股东持有城市商业银行20%的股份。此外,经过特定程序审批,放宽了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
五是业务范围开放。县域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在传统存、贷、汇业务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有序扩大业务范围,极大丰富存、贷、汇的业务品种,开办外汇、资产转让和基金托管等诸多新业务,大力推广银行卡、网上银行、ATM和POS机等自助交易服务,除金融期货等少数业务外,县域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已与城市金融机构逐步趋同。
总的看,这几年的县域金融,无论是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还是发展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封闭的县域金融市场被逐步打开,县域金融体系初步建立,通过竞争效率提高效应、示范引导效应和危机成本效应,极大提高了县域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有力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2009年末,全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12.8万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65.67%;县域贷款余额10.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这是很大的成绩。
虽然我国县域金融改革开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确实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探索中国特色县域金融的发展道路仍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银行。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随着这一重大政策以及银监会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新的县域金融体系将更加多样丰富。
有了政策,金融机构自身还应充分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从一、二、三线大中城市倚重到县域倚重正当其时,因此,县域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当然,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农村信用社仍是主力军。为更好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农信社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而且应突出县级联社的地位,重点深化县级联社改革。这也是本次论坛的重要共识。
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农合专业委员会主任都本伟等提出,农村金融体系还应包含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尤其是某些银行贷款项目,需要保险配合,比如保单背书给银行,都是有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我们的愿景目标应是构建一个“功能齐全、适度竞争、充满活力”的县域金融体系机构及服务体系。
怎样充分满足多样化、动态化的县域金融需求?答案是要有“足够充分的县域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其实不神秘不高深,就是以客户为中心,研究琢磨客户,充分了解知晓客户,科学细分客户,及时跟踪了解各类客户的多样化动态化需求,设计相应产品,提供相应服务,这个不断动态更新的过程就是创新。在充分了解、发现、搜寻和挖掘客户真实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乃至金融文化,这样的金融创新任何时候都存在过度的问题,而应多多益善。
我们的县域经济就非常需要的这样的金融创新,需要我们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县域、深入乡村、走村串户,充分了解知晓并及时跟踪各类县域多样化、动态化金融需求,然后科学设计风险可管控、成本可承受、利益可分享进而真正“双嬴”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其需求。
当然,县域金融创新也存在诸多现行制度安排制约,比如农民山地林权、土地经营承包权、住宅、宅基地等等能否作为抵押物权取得抵押贷款,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冠玺教授的演讲颇受关注。如何稳妥解除制度障碍,解放农民抵押物权,拓宽农民抵押物权,值得进一步研究。
这次论坛,各方面对银监会县级派出机构设置的薄弱反映强烈,对其充实增强颇有期待,我以为应引起高层重视。
关于县域金融监管,还有三点需要强调:第一,由于“监管许可才可为”,因而监管者对县域金融创新负有更多先导、主导责任,这要求监管者要关注、研究县域金融创新;第二,县域金融监管更应包容金融创新,充分考虑到金融创新的风险,注意防范管控相应的风险,同时又最大限度地容许并鼓励风险可管控的创新,形成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第三,探索建立差异化监管,以更好地适应、助推县域金融科学稳健发展。这也是浙江银监局杨小苹局长典型发言的重要经验和观点。
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中往往被忽视其实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这就是信用环境。前面讲金融曾让人口仅150万、国土条件那么差的小小荷兰崛起为大国,其实后面还有故事。往下看看《大国崛起》的一段解说词:
更重要的是,它发明了我们现在所说的信用。那时叫做“想象中的货币”。
1596年到1598年,一个有名的人叫巴伦支,他是荷兰的一个船长,他试图找到从北面到达亚洲的路线。他经过了三文雅,现在一个俄罗斯的岛屿,但是他们被冰封的海面困住了。
三文雅地处北极圈之内,巴伦支船长和17名荷兰水手在这里度过了8个月的漫长冬季。他们拆掉了船上的甲板做燃料,以便在零下40度的严寒中保持体温;他们靠打猎来取得勉强维持生存的衣服和食物。
在这样恶劣的险境中,8个人死去了。但荷兰商人却做了一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他们私毫未动别人委托给他们的货物,而这些货物中就有可以挽救他们生命的衣物和药品。
冬去春来,幸存的商人终于把货物几乎完好无损地带回荷兰,送到委托人手中。他们用生命作代价,守望信念,创造了传之后世的经商法则。在当时,这样的做法也给荷兰商人带来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赢得了海运贸易的世界市场。
由此可见,信用之于一个地方的发展是何等重要。县域地方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一个地方讲诚信、守信用,各类经济活动交易成本就低,金融机构在此从事借贷等金融活动的信用风险就低,因此就会形成吸引金融机构的佳地、汇集金融资金的洼地。讲诚信、守信用,总会得到奖赏,良好信用是有价值的,是会得到真金白银的。在这方面,县域地方政府应该大有作为。
所以,蒋副主席的讲话寄希望于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加大农村、企业、社区和区域 “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力度;加快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按照市场原则建设和规范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健全现有担保的交易框架,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要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和执法者的素质;建立“银政”合作互助机制,联手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和金融案件的审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把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培育良好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文化,切实保护产权和债权,维护金融的稳定运行,从而提高县域金融市场的吸引力。
中共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根明在致辞和会下反复表明一个观点:地方政府不敢于金融,并非对金融无所作为,在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地方政府大有作为。这也算不谋而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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