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渐入佳境
非常高兴有机会来这里学习,深入了解贵行的发展历程及宝贵经验。
刚才听了李董事长的介绍,我得出一个判断:你们作为一家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正渐入佳境。
首先是你们支持地方经济的一些做法,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可圈可点有六:
一是市政金融。作为地方法人银行,自2008年以来,你们加大对城市改造、2013 年国际太阳能赛事、道路扩建、工业园区建设及公租房、廉租房和棚户区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城市建设贷款51.7亿元。
二是安置金融。为减轻政府拆迁压力,服务大同市民生工程,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因安置拆迁商业用房面积增大而造成的资金紧张,你们专门开发了安置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业务产品,累计发放9000多万,形成解决城市拆迁、扶持小微企业拓展新亮点。
三是再就业金融。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创业、合伙创业和接纳下岗职工企业搭建便捷的融资平台,开办绿色通道,截止2012年末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2040万元,同时还为其免费提供开户、结算等金融服务,带动2000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是小微企业金融。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信贷资金61亿元。你们所支持的凤临阁餐饮公司,曾经是一家个体户包子店,正是在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下,目前已成长为一家在大同市颇有影响的集旅游、文化、餐饮等一体的明星店。还有万昌物流公司,老板曾是做文具小本买卖的,也是在你们支持下如今做起了物流园那么大的事业。这应该很有成就感啊!所以你们连续多年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评为“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
五是民生金融。为方便市民生活,你们共建有十多个与服务相关的子系统上线,全行共完成32台ATM机、22台自助终端,开通了96588客服电话,适时推出“银信通”短信通知服务,在人口密集的社区运行流动电瓶车接送顾客,夏季延时服务等等,这都是真正的民生金融。所以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你们获得全市及金融系统“双第一”。
六是税收贡献。仅2012年你们就纳税上亿元,名列市属企业第二位。这是真金白银的贡献。
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你们自身发展也渐入佳境。我看你们2001年成立之初,资产规模是12.2亿,截至目前,资产规模255.27亿,十年之间增长近21倍。与此同时,抗风险能力或稳健性也大大增强了。成立之初,不良率40%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现在不良率降到0.84%,资本充足率16.93%,拨备覆盖率500%多,拨备前利润2.95亿,拨备后净利润1.02亿,监管部门评级由四级上升为三级。这一切说明你们已由过去的高风险银行转变成为了一家相对较好的银行。
综上所述,作为大同一家地方银行,积极支持大同地方经济,大同地方经济发展了,其也随之发展壮大,且更加稳健,这就叫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渐入佳境。
地方经济繁荣越来越需要地方银行支持
金融改变生活,金融可以富民强国,金融可以兴邦。这方面的经典案例是荷兰。八百年以前,荷兰是一片没有人烟,只有海潮出没的湿地和湖泊,从12世纪到14世纪,才逐步形成了人类可以居住的土地,直到今天,仍有三分之一的国土位于海平面以下,如果没有一系列复杂的水利设施阻挡,荷兰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每天将被潮汐淹没两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三百年前,也就是17世纪的时候,却是整个世界的经济中心和最富庶的地区。一个仅有150万人口的荷兰,将自己的势力几乎延伸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被马克思称为当时的“海上第一强国”。而在荷兰的崛起中,金融起了非常关键的主推作用。荷兰凭借着自己的商业直觉,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优势。因为这片土地上拥有人数众多、对财富充满强烈渴望的商人阶层,如果将他们的爱财之心转化为一种力量,那么,荷兰就拥有了比王权更为强大的武器。根据这个优势,荷兰人决定从精明的中间商变成远洋航行的斗士,靠自己去开辟前往东方和美洲的航线。那么,远洋航行需要的大量资金又从哪里来呢?1602年,在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一样,如今,他们又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组织。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
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转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当大量的金银货币以空前的速度循环流通时,荷兰的经济血脉开始变得拥堵起来。这一次,荷兰人解决问题的探索直接进入了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这就是建立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于1609年,大约比英国银行早一百年,它是一个城市银行、财政银行和兑换银行。它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所有一定数量的支付款都要经过银行,因此,阿姆斯特丹银行对于荷兰的经济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荷兰人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
虽然荷兰是一个国家,但就其人口与地域而言,我们不少地方经济,包括大同市这样的地方经济,都与其存在一定的可比性。
金融业所经营的资源即金融资源,狭义而言,为在实体经济中执行职能的货币与退出实体经济的闲置货币,广义而言为现金、存款、贷款、票据、债券、股票及理财等各类金融资产。相对于实体资源而言,金融资源属于虚拟资源。现金货币,早已不是足值的黄金白银,而仅是价值载体甚至仅仅价值符号。其他金融资产,自身并没有价值,而只是实体资产的“纸制复制品”。可为什么虚拟的金融资源却如此重要呢?这是因为,其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价值及权益载体或符号,谁持有它,就可以支配实体资源。“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万能”等“货币拜物教”,虽不宜提倡,但它却正是这种客观存在在人们意识形态中的极端反映。因此,金融资源的配置反而决定性影响实体资源的配置。
其一,作为一般等价物、价值载体或价值符号,决定商品价值的实现。商品价值的实现,即商品转化成货币,马克思曾描述为“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的占有者。其决定性影响不言而喻。
其二,作为交换手段,决定商品使用价值的转移,决定实体资源的交易,决定商品流通,决定实体资源的流通。在马克思经济学术语中,“商品流通”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正是货币加入以后,突破时空局限的大规模商品交换才成为可能。因此,正是货币这种金融资源决定实体商品大规模流通运动,进而决定其配置。
其三,作为“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决定企业启动及持续运转。按马克思《资本论》论述,货币资本是实体企业的“第一和持续推动力”。马克思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时指出,货币资本“表现为发展整个过程的第一推动力”,商品生产,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作为每一个企业提供“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由此推论,金融资源作为“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决定着企业启动及持续运转。
其四,作为企业家支配所需具体物质资料的杠杆,决定其创新梦想的实现。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金融提供给企业家的“所谓资本不外乎企业家把所需的具体的物质资料置于自己支配之下的杠杆,是为达到新的目的而处理物质资料或给生产指出新的方向的手段而已。”由此推论,金融资源作为企业家支配所需具体物质资料的杠杆,决定其创新梦想的实现。
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之道
一是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是一个国家、企业树立市场信心,吸引投资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鉴于银行在一国经济中的重要金融中介功能,以及银行对于失效公司治理引发潜在困难的高度敏感性和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需要,银行公司治理对于国际金融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效的公司治理做法是获得和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信任和信心的基础,这是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稳健运行的关键所在。不健全的银行公司治理会导致银行破产,进而会对存款保险体系造成潜在影响,并可能对宏观经济产生广泛影响,如风险扩散和对支付体系的影响等,因此银行破产会造成巨大的公共成本和严重后果。不健全的银行公司治理会导致市场对银行妥善管理资产与负债(包括存款)的能力失去信心,由此触发银行挤兑或流动性危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最近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其实问题不在此,目前中小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已达50%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体股权结构中,企业和民资占比达到90%。问题在于,不仅中央或地方政府控股、参股、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国有国治或政有政治,而且存在民有国治或民有政治,国家或政府直接治理或干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就难免产生政府关联交易,扭曲市场交易,同时形成隐性政府担保,助长道德风险,这几乎就是规律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很大程度就是这一规律作用的结果。因此,国有国营或政有政营,而且民有国营或民有政营,国家或政府直接经营或干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方面的最大软肋或隐患。我国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面临的最大难题仍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内置干预。即使控股、参股,中央及地方政府也要按市场惯例行事,遵守市场纪律;按现代公司制度参与治理,遵守公司纪律。即使干预,也要尽可能运用市场手段,尊重市场规律。只有这样,才可能按邓小平1986年12月19日所要求“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反之,按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由行政或准行政官员来办银行,永远也不可能“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从你们的股权结构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地方国有占比80%以上,但却大力推行“去行政化”改革,应属“政有民治”模式。其改革已初见成效,值得肯定。
四是要能市场化生存。所谓市场化生存,一方面是指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生存;另一方面是指竞争条件下生存,这两方面又是相互关联的,互为因果的。就前者而言,我国利率市场化始于1996年,近年尤其最近已明显加速推进,利率完全市场化已不远。而随着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来临,围绕优质客户的竞争将加剧,相应的贷款利率将下降直至降无可降;围绕存款客户的竞争也将加剧,相应的存款利率将上升直至升无可升,两相作用,存贷利差必将压缩,比如我国台湾地区利差不到1.5,这样的利差地方银行能否生存?随着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来临,银行可自主定价,但这与其说是一种权利,倒不如说更多是一种挑战:怎样针对不同客户、不同项目、不同期限、不同风险等等复杂因素准确定价,进而既能留住客户、占有或保住一定的市场份额,又能管控诸如“逆向选择”那样的风险,从而获得最大化风险调节后收益?随着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来临,利率必然更频繁更大幅度变化,其资产负债的价值也将处于更复杂的变化中,相应必然要求更高超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战术,这方面,地方银行有准备或准备好了吗?概而言之,随着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来临,地方银行能否适应比如说1.5左右的窄利差,能否用好自主定价权,能否管控复杂多变的市场风险,必须要有充分准备,否则,其生存成为问题,也就别说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了。就后者而言,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市场经济那里,不承认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即只承认人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人们身上的强制。总体而言,我国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800之多,最大五家大型银行资产占比大约44%,而美国排名靠前五家银行在银行业的总资产占比是50%,前十家资产占比是60%,前25家资产占比是70%,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集中度或垄断程度已低于美国。最近,中央政府官方文件明确将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随着这方面政策的实施,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竞争性无疑将进一步强化。加上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极其同质化,这更决定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已相当激烈,有时可谓白热化。全国如此,各地方也如此,比如山西就有六家地方法人及多家大中型银行分行,此外还有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民间借贷等中国式影子银行。这就意味着,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并非哪一独家,而是多家竞相共生共荣。换言之,地方银行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并非垄断性,而是竞争性的,且竞争程度还将更趋激烈。因此,地方银行还应考虑如何在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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