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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难点,这次经改方案完全版不知涉及没有,其细化改革方案怎样,尚不得而知。但这却是一个绕不过的重点难点,甚或是经济体制改革须要最后攻克的堡垒。所以,作为经济研究工作者(鄙人一直看重该角色而甚于职务),冒昧再贴1989年在武汉大学工作时发表在《改革纵横》上今日看来很不成熟很嫩但仍算切中要害的《论“国有企业病”及其医治》,盼引起实事求是的关注。

1989年旧文:论鈥湽衅笠挡♀澕捌湟街

 

论“国有企业病”及其医治

 

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如果不针对“国有企业病”下药,如果不能最终医治这种病症,那就不会有预期的好效果。因为我们整个微观经济基础的主体部分迄今仍然是由国有企业构成的,迄今仍然渗透了一种“国有企业病”。所以研究这种病症并提出相应的“疗法”,也是经济学的重要任务。

 

世界流行而社会主义经济更甚的“国有企业病”

所谓“国有企业病”,不只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流行,资本主义经济中也存在。它是一种世界流行病,只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最为普遍而严重。

资本主义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十九世纪初期的法国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就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所以他写道:“官方的垄断或政府的管理,很显然地正在力图加强中。在一切国家中国库都需要开辟新的财源;在这一方针下就只有增加国有企业的数目。……形势愈来愈有利于国有企业数目的增加”。[1]傅立叶只是根据当时的烟、酒、盐等国有企业的发展来作出上述预言的。资本主义经济中国有企业的真正大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到六十年代达到高潮,但七十年代末就出现了严重问题,国有病由此而生。

这方面的实例俯拾皆是。法国私有的帕若汽车公司一直大量盈利,而国有的雷诺汽车公司仅1985年就亏损9亿美元。英国港协会1986年转为私人经营后,一年获利1000万美元,而上一年(转为私人经营之前)则亏损500万美元。在实行私有化以后,英国电报和无线电公司的利润增加二成以上,布列托衣尔公司的红利翻一番。英国的国有企业多半养尊处优,管理混乱,效益低下,其平均生产成本比私有企业高三分之一。再例如,非洲多哥一家国有企业多哥钢铁工业公司,在投产四年后不得不在1983年停产,而1984年租赁给美国企业家约翰穆尔后,1985年该公司公布的纳税前利润就为1.12亿非洲法郎,营业额为15亿,它已经以各种形式向国家支付了3.19亿非洲法郎,1986年的营业额又再增加50%。这些情况表明,国有企业经营不善,缺乏活力,效率低下,亏损严重的现象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已是很普遍的。

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经济,都是以国有制为主导的,其经济的主要构成就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真正的微观基础。所以,也可以说,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基础都患有一种“国有企业病”。

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相比较,有许多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是症状基本一样,即表现为官僚主义,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缺乏活力,经营不善,效率不高,亏损严重等等。不同点在于:1、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始终面临市场环境,面临着非国有企业的严酷竞争;在这种环境中,在这种竞争面前,其症状也就更容易显露,从而得到更及时的“医治”。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却几乎是绝对的垄断者,这里既没有竞争的环境,也没有与之竞争的对象,所以其病症不仅难以显露,就是已显露出来的病症也往往被视为“正常状态”,因而得不到及时的“医治”。更糟的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还受到某些正统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庇护,因而往往不能被正视,不能去触动。2、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毕竟只关系到其经济的一部分,而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却渗透到整个经济,以至于整个经济都实际上在带病运行和发展。3、因而,医治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较易,而医治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病”却非常困难。

 

资本主义国家对“国有企业病”的基本疗法

怎样医治“国家企业病”呢?实际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在设法医治“国有企业病”,只是迄今为止疗法不一样。

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一是拍卖。即将国有企业及其他公共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拍卖出去;二是租赁。即将国有财产租赁出去;三是转让。即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向私人单位的转让(所有权并不转移)。但在具体作法或私有化的技术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尽一致。

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化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私有化,

往往具有自身的难点。第一,企业家难求。即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选择和保留国有企业,往往是私人企业家不足,因此必须由国家代行企业家的职能。第二,资本市场不完善。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也一直是其创办国有企业的主要动机。然而,资本市场在帮助国有企业转化为私有企业过程中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三,既得利益者的反抗。国有企业往往就是产生官僚主义的温床。这本身就蕴涵了反对私有化或变革的既得利益。

鉴于以上各点,所以在发展中国家,私有化的计划实际上是改革的计划。首先是成为行政管理机构附属物的国有企业需要独立出来,即形成一个独立的董事会,给予财务自主权以及经营自由等,以提高效率。这被认为是迈向私有化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将国有企业出卖。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市场又尚未发展到足够支持国有企业出卖的程度。所以,这些国家在着手雄心勃勃的私有化计划之前,必须解除对资本市场的约束和控制,必须完善资本市场。

概括发达和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反国有化浪潮”的关键之点,就是国有化产权通过股权变卖而扩散,随之成立新的股份企业。由于发达国家这一切都是现成的,所以,它们比较轻而易举地就达到了目的;但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没有现成的资本市场,没有完善的股份经济制度,也没有足够的真正能替代政府的非官方民间企业家力量,因而其“反国有化”或私有化,就不是那样顺利,不是那样如愿以偿,所以,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其医治“国有化企业病”的基本疗法,必须包括完善市场,尤其是完善资金市场,完善股份经济制度,培育民间企业家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经验对许多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有企业病”的基本疗法

其实,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社会主义国家在医治其“国有企业病”方面,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对此加以总结和评估,也很有必要。

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国家医治“国有企业病”的基本“疗法”大致包括:工人自治、租赁承包、产权变更或变卖、股份制等。

工人自治——南斯拉夫式“非国有化”: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否定形式,的确避免了许多“国有企业病”的症状,例如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工人直接参与管理等带来的企业活力的增加等。但同时这种自治企业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例如工人追求人均收入最大化导致行为短期化和消费基金膨胀、排斥新成员等。所以这种“疗法”的负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如此,从实而不是从名来看,南斯拉夫其实并未真正“非”掉所谓国有企业或国有制。因为南斯拉夫各地方政府实际上仍然控制着所谓工人自治的企业。

租赁承包——试图在保留国有制前提下改造传统国有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应该说,各种形式的租赁承包制的推行,对改造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对医治“国有企业病”,也是有一定疗效的。但显然对租赁承包制寄予过高的希望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严格地说这只是在旧的体制框架内所做的改善;是在不触动传统国有企业根本的前提下所作的改进;仍只是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由直接的行政管理改为间接的行政管理。所以,撇开租赁承包制本身的不规范不稳定不说,其医治“国有企业病”的疗效也是很有限的。因为从迄今为止我国的实践来看,各种各样的租赁承包制,发租或发包方仍是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由这样的主体来发租或发包,首先是发租或发包方的行为就不可能很符合经济理性原则。再者承租承包者之间的竞争在目前情况下也难以充分展开,一切仍只能通过原主管部门“内定”,所以并不能真正优选企业家。就是选出了最优秀的企业家,在目前情况下,也仍然难以摆脱原主管部门的行政约束。例如在租赁承包的讨价还价中或在合同执行中,主管部门的“让步”意味着什么,租赁者或是承包者是清楚的。所以,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仍然是有效的。而只要企业是由行政主管部门随意支配的,其“国有企业病”就仍然存在。

产权变换或变卖——另一种“非国有化”:医治“国有企业病”的另一种“疗法”,就是将有些国有企业的产权变换或变卖为集体和私人企业的产权,从而将国有企业改为集体或私人企业。这一“疗法”的效果当然是很显著的,但至少是在我国现阶段,这一“疗法”只适用于一些小型并经营不善或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所以,其“疗法”仍然是十分有限的。

股份制——突破单一国有制尝试:由于前几种“疗法”均有其局限性,均不能取得医治“国有企业病”的真正理想和“疗效”,因为人们一直在寻求怎样用股份制的方式改造传统的国有企业,抑或改造国有制,尤其是改造中大型国有企业。这实际上是突破单一国有制的尝试。因为真正把股份制贯彻到底,它自然而然地就会导致多元制所有制结构。在这样一种结构中,所谓“国有企业病”至少也可以大大减轻或受到抑制。不过目前我国已试行的股份制,还远不是真正的或成熟完善的股份制。这一方面与我们现有的客观经济条件如市场条件等尚不具备或不完善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们目前对股份制的主观认识有关。总之,要想医治“国有企业病”,没有更深层的改革,即使推行股份制,也不会取得真正理想的疗效。这正是下文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怎样用股份制医治“国有企业病”?

这实际上是一个有关股份制的认识和操作的二位一体的问题。所以,我们的讨论就围绕这两个问题而展开。

股份制的基本要义可概括如下:第一,股份制本质上一种多元、开放、竞争和动态的所有制结构。表面上股份制只是一种集资和融资的方式,实质上它却是一种特殊的所有制结构。因为通过这种集资和融资方式而形成的股份制企业的第一组织层次实质上就是多元所有者主体(即众多不同股东的联合体);由于这种联合是通过股票的买卖即通过一定的市场来实现的,所以,这种联合体本质上是开放的,是竞争性的,同时也是经常随市场波动而变动的。这种所有制结构,不仅解决了私人或个别资本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而且为企业家自主地营运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本提供了条件——在多元所有制结构的股份制企业任何所有者想单独地随心所欲地干涉企业运行都不可能。所以股份制企业的多元、开放、竞争和动态所有制结构,是真正实行两权分离的基本前提。因为在这里,每个股东都会受其他股东的制约而难以独断专行;即使掌握了控股权的股东,也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干预企业的具体事务,而且也不能不对其合乎组织程序的干预行为负完全责任。

第二,所谓股份制企业的第二组织层次就是以企业家自主权威为核心的由一定的人、财、物组成的企业运行体。一般地说,股份制企业的集资和融资过程完成之后,所有者之间的联合体也就形成了。但所有者之间的联合体还不是企业运行体。股份制企业组织的实质就在于,所有者联合体将联合资本交给他们推举的企业家,然后由企业家去调度相应的人、财、物,组织企业运行体。这就形成了以企业家权威为核心的企业运行体。总之,股份制企业的运行是以确认企业家的权威为前提的。

第三,股份制条件下的两权分离是很特别的,即一方面企业家可以获得较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所有者又对企业家保持着有效的制约。没有后者,实际上就不可能保证资本的有效经营,也就不可能产生有效的两权分离制度。在股份制条件下,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包括“两只手”和“一把剑”:一只手是在股东大会乃至董事会上进行表决的手,这是一只制约经营者“看得见的手”,这只手是按照一定的组织秩序而起作用的;另一只手是在股份金融市场上进行资产选择的手,这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只手是通过一定的市场组织而起作用的;“一把剑”就是悬在经营者头上的“德谟克利斯之剑”即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始终保留着“宰杀”无效经营者的权力,因此这把剑是众多股东的手共同悬起来的。

推行股份制,并欲医治“国有企业病”至少还须在三个点上狠下功夫,这就是:产权革命、完善市场、公司立法。

产权革命:必须把推行股份制与产权革命结合起来。所谓产权革命就是要使单一的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制向多元的具有竞争性所有制结构演变。因为假若没有这个条件,继续是国有制的一统天下,那么股份制与不股份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为促成这一条件,就有四件事可做:(1)允许一切非国有制包括私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并允许与国有制经济平等有争;不仅要允许非国有制经济与国有制经济在同一社会共存和竞争,而且还应允许其与国有制经济在同一企业共存和竞争。(2)一部分国有股权的扩散,即将一部分国有股权拍卖或变卖。这一方面可削弱国有股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还可以筹集资金,充实国库。(3)可广泛推广职工股份弹性制,即当国有企业经营成功(即超过某种最低限度的盈利范围)时,资本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折成职工股权,而当亏损严重尤其是亏损连年不断时,又扣回职工股权作为补偿。推行此种制度既可逐步削弱国有股权的垄断地位,又有利于调动职工关心资产增值的积极性。(4)国有股权的分解,即国有股权进一步分解为不同地方和部门政府所拥有的股权。这既可以为国有股权找到真正的当事人,又可在国有股权内部形成竞争。

完善市场:这是主要指资金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建立。因为没有这样的市场,没有比较完善的资金和股权市场,投资者无以进行资产选择,从而也无以用那只“看不见的手”去制约经营者。所以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产生。这里还须阐明的是,只有通过一种比较完善的市场,从而由市场化机制来解决企业的所有制问题,包括国有制问题,所谓“国有企业病”才可望得到医治。

公司立法:要推行股份制就必须加强公司立法。实际上国外比较完善和成熟的股份公司中,企业家的自主权威和股东的那只“看得见的手”以及那把“德谟克利斯之剑”都是由一定的公司立法所确立或确认的。要真正把我们一部分的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公司,没有相应的立法,是不可能的。

                            (原载《改革纵横》1989年第5期)

[1] 《傅立叶选集》第一卷第236-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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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

杨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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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湖北恩施深山老林,吃过观音土,放过牛羊,做过篾匠,干过各种农活,当过中小学民办教师、教导主任。有词为证:“京城常梦,木屋青瓦,红薯包谷。让时光倒流,与牛羊共舞。野菜粗粮养顽童,为油盐,刃竹织篓。读了几句书,向往山外头。”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任该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国银监会供职。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出版过《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分析》、《市场论》、《中国:以全球战略眼光看欧元》、《效能观点:透视中国金融前沿问题》、《中国唱不衰》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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