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初稿于2005年,一直未发表,年初应《金融研究》编辑人员之约,修改完善后刚正式发表于《金融研究》2015年第2期。当时在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工作,是为银行业监管工作者点滴思想成果。
有效银行监管机制问题探析
杨再平
摘要:监管不是主管,更不是直接经营管理,而是借助一定的机制推动被监管机构稳健运行发展。借助机制监管犹如利用机器工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管机制与监管技术是纲与目的关系,机制有效决定技术有效。从某种意义讲,有效银行监管就是不断设计、贯彻、维护、强化和改进相应的制度体制安排的过程。有效银行监管须要瞄准股东、董事、董事长、行长等利益攸关角色,设计既符合关键角色行为规律又符合监管目标的制度机制,或与银行业稳健运行发展“激励兼容+信息有效”的制度机制。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这样的制度机制安排。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压力,赋予高管层足以够大的动力、权力和压力,使之内在地倾向于更多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进而追求银行长期稳健价值最大化,是构建有效监管机制的基本前提。
关键词:有效监管;机制问题;激励兼容
JEL分类号:G32, G34, O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246(2015)02-0023-06
有效银行监管须借助有效机制,这是银行监管工作者的实践经验总结。可机制是什么,经济机制及其设计的一般原理是什么,怎样构建进而借助一定的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本文试做初步理论探讨。
何为机制?
机制一词最早来自希腊文,原文为Mēchanē,意指机器、机械、机构,即人们制造的、供自己使用的、以达到预期目的的工具或手段。以后,这一工程学概念又相继为其他学科所采用,出现了生理机制、病理机制等概念,将有机体或任何生物系统比拟为复杂的机器,探讨其组成部分的结构和功能特性以及其间的相互关系。
研究一种生物和它的功能(如光合作用、肌肉收缩)时,通常就说分析它的机制,也就是说要了解它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研究组成该生物机体的各个器官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它们在协调地发挥机能的各种变化过程中的物理、化学性质变化,以及发挥机能的各种器官之间、生物机体同外部有关条件之间的相互有机联系。
由上推论:机制即寓于一定的人为或客观存在之中产生一定功效的作用体系(静态地看)及其内在工作方式(动态地看)。有什么样的存在就有什么样的机制;有什么样的机制就有什么样的功效。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定的存在包含一定的要素和一定的结构,此二者又包含一定的机制,一定的机制再决定一定的功效。四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经济机制及其设计原理
深刻理解经济机制,有必要探讨其“力学原理”。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马克思曾指出:“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第 394 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这样或那样的经济机制,都与个人意志、社会合力及人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密切相关。这就是经济机制的“力学原理”。
经济学有关“经济人”的假定是经济体系中个人意志的抽象。经济人即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根据所掌握的知识信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者。
设Xj为某个人的第j项行为量化指标, Rj、Cj为相应的收益和成本,j=1,2,3…n,即某个人的n项行为,则
Max Z=∑(Rj-Cj)Xj
为经济人目标函数。
博弈论则是有关社会合力的抽象。博弈论也称对策论,是一种数学方法,可用于分析并决定在竞争环境下最适宜自己一方的策略。奥曼和谢林“以博弈论分析方式增进了我们对于冲突与合作的理解”,获2005年经济学诺贝尔奖。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委会主席约尔根·韦布尔强调,“理解博弈论有助于解释价格竞争和商业战争之类的经济冲突。” (张君燕,《谢林运用博弈论分析了些什么》《看世界》杂志2006年第4期。)
设Xij为第i个人的第j项行为量化指标, Rij、Cij为相应的收益和成本,i=1,2,3…m,即有m个人行为主体参与博弈,则
S=∑Max(Rij-Cij)Xij
为社会合力作用的结果。这个过程充满各种博弈。
有了“经济人”和“博弈论”的理论抽象,就不难理解市场机制或亚当.斯密所发现的那只“看不见的手”了:“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上午印书馆1972年版,第25-27页)
经济机制是可以人为设计的。设计经济机制就是利用个人意志、社会合力及人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达到一定的目标,或收到一定的功效。一定的经济机制体现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中。所以,设计一定的经济机制,也就是设计一定的制度。
设计经济机制要考虑有效性。经济机制的有效性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激励兼容+信息有效。如市场机制,就是在一定的规则之下,每个人在他给定的自利行为中追求个人目标时刚好达到了社会目标。这个机制执行了既定的社会目标,是激励兼容和信息有效的。
有效银行监管需要构建
并借助有效银行监管机制
与借助机制监管对应的是直接强制监管。如下图所示,直接强制监管直接针对每个监管对象的每项行为(X'ij),强制要求其满足社会利益最大化或监管者设定的目标(Max(Rsj-Csj)X*ij),并根据输出结果Max(Rsj-Csj)Xij反馈的信息调整这种强制。借助机制监管则不直接针对和强制每个监管对象的每项行为(X'ij),而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影响其收益(Rij)与成本(Cij)参数,进而影响其行为,使之满足社会利益最大化或监管者设定的目标(Max(Rsj-Csj)X*ij),并根据输出结果Max(Rsj-Csj)Xij反馈的信息调整相应的制度安排。
监管不是主管,更不是直接经营管理,而是借助一定的机制推动被监管机构稳健运行发展。借助机制监管犹如利用机器工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借助机制监管,可以节省信息、直接强制及其交易成本。我们不妨称此为“机制效应”。
监管机制与监管技术是纲与目的关系。机制有效决定技术有效。假若监管机制或制度安排无效,再先进的监管技术也很难有效。当然,先进有效的监管机制也有赖于先进有效的监管技术。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从某种意义讲,有效银行监管就是不断设计、贯彻、维护、强化和改进相应的制度体制安排的过程。前后几版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精神即设计、贯彻、维护、强化和改进相关的制度机制安排。比如,2012年新版第1-13条是有关监管权力、目标和权力的制度机制安排;第14-29条是有关审慎监管若干要件的制度机制安排。(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其与金融稳健发展非激励兼容的薪酬激励制度,即只与眼前短期收益指标挂钩而忽略未来长期风险指标的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倍受病垢。从各主要经济体到重要国际金融机构乃至20国峰会,都将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的改革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并相继出台了系列官方监管文件。中国银监会也于2010年印发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并强调,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中国银监会,2010年,《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让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激励制度安排与金融稳健发展激励兼容,这方面的重大改革,可视为有效银行监管构建并借助有效银行监管机制的经典案例。
完善公司治理是构建有效
银行监管机制的基本前提
有效银行监管机制之有效性,很大程度取决于股东、董事、董事长、行长等利益攸关角色。所以,其机制设计须要瞄准股东、董事、董事长、行长等利益攸关关键角色;须要研究其行为规律,搞清影响其行为的关键参数;须要在前二者基础上设计既符合关键角色行为规律又符合监管目标的制度机制,或与银行业稳健运行发展“激励兼容+信息有效”的制度机制。
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这样的制度机制安排。构成银行机构的关键角色是股东、董事和高管,这三者相当于机器的动力、传导和工作装置。良好的公司治理能使三者开足马力、协调并稳健工作。从某种意义讲,治理结构解决的是银行运作的原动力及其传递机制的最优化问题。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使自股东而董事而经理的利益压力最大化,从而使经理为银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工作。
设Z1=Max(R1j-C1j)X1j为银行股东行为函数,a为股东对董事的利益压力系数(0≤a≤1),则在股东与董事利益“此长彼消”区域
Z2=Max[a(R1j-C1j)X1j+(1-a)(R*2j-C*2j)X2j]
为银行董事行为函数。
又设b为董事对高管的利益压力系数(0≤a+b≤1),则在股东、董事与高管利益“此长彼消”区域
Z3=Max[a(R1j-C1j)X1j+b(R2j-C2j)X2j+(1-a-b)(R*3j-C*3j)X3j]
为银行高管行为函数。
很显然,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越完善,股东对董事、董事对高管的利益压力系数(a、b)越大,高管层的经营管理便越倾向于更多地满足股东、董事的利益目标。反之,高管层就可能倾向于更多地追求自身的利益目标,形成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状态。
资本充足率也是一种长效机制。银行所有者负责为银行提供资本,使银行保持经营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也承担可能的亏损,承担资本投入风险的银行所有者就具有强烈的动机,要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并且要尽力使这些管理人员维持银行的盈利和支付能力。
设C*1j为对应于资本充足率的股东负担成本,则股东的行为目标函数修正为
Z1=Max[R1j-(C1j+C*1j)]X1j
假定上设a、b最大化,资本充足率要求十分强,则高管每进行一项资产或贷款业务,都必须权衡C*1j,控制风险资产规模。这样,在银行股东、董事和高管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其银行稳健经营。
公司治理和资本充足率机制是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的两个最关键且缺一不可的机制。尤其是公司治理机制,是前提性的关键机制。因为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充足率缺乏相应的责权利承担者,就很难形成对股东、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的有效的利益压力,就很难产生应有的机制效应。因此,有效银行监管必须首先牢牢抓住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进而牢牢抓住资本充足率机制,就如农夫使牛耕地必须牢牢控制住牛鼻子并时常挥动牛鞭子一样。
我国非民有或类非民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核心问题在于:没有人完全从自身利益出发关心、代表所有者利益,股东的利益压力系数a几近于0。此可谓原动力严重不足。同时,董事会也没有足够大的动力、权力和压力制约高管层,其利益压力系数b也相当低。此可谓传导力相当不足。在a、b都很低的情况下,高管层是否唯一或主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就是问题。此可谓“工作机”目标偏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强化资本充足率机制,也很难受到预期效果。
因此,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压力,赋予高管层足以够大的动力、权力和压力,使之内在地倾向于更多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进而追求银行长期稳健价值最大化,是构建有效银行监管机制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第 394 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
3.张君燕《谢林运用博弈论分析了些什么》《看世界》杂志2006年第4期。
4.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上午印书馆1972年版,第25-27页。
5.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6.中国银监会,2010年,《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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